吴念真,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那么会讲故事了!
1月5日晚,吴念真老师如约登上了大不同演讲的舞台,用两个小时为我们讲述了他那个年代的故事,以及他的“意外人生”。
吴念真,被誉为“全台湾最会讲故事的人”,集导演、编剧、作家、演员、主持人多个身份于一身的他,曾写过80多个剧本,并五度斩获金马奖最佳编剧。
大不同君一直特别想知道:为什么他这么会讲故事?他脑袋里那么多的故事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那一晚,我们终于揭开谜底。
三年级,就为村民写家书
看过吴念真书作的人一定会好奇:他的文笔为何如此之好!?
哎哎,这可是羡慕不来的。要知道,人家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被委命,为全村村民念信、写信,早早地了解了成人世界的故事。
你三年级的时候呢,是不是还在学看图说话呀?
我出生的村子在九份一带,名字叫大山里,我们家在大粗坑路…那个地方是不可能种植任何东西的,因为那个地方是出产金矿的。
其实在那个村子里长大是很幸运的,我们全村300多户人家,遇到长辈永远都是叔叔伯伯,每个人都把你当作自己的小孩。大家生活都是一样的,穷也一样穷。每个家长都做着最危险的工作,挖矿。我爸爸常和我说:做我这一行,人还没死,身体就已经埋一半了。
我人生中对于死神的第一个定义,是我们村子里面的一个老太婆。九份那个地方一到冬天都是雾,天气灰沉沉的时候就觉得有不吉利的事情发生。那个时候最怕在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听到“矿工灾变”,心里就在想不要是我爸爸工作的那个矿。
然后,学校的广播就传来校长的声音:谁谁谁的儿子,收拾收拾,去接你爸爸回家。广播没多久,你就能看见那个老太婆从操场那边犹如鬼魅般地出现,她是专门替我们村子办丧事的。
因为文笔不错,我小时候常替村民读信、写信,村民还凑钱送我一支钢笔,算是肯定我。教我写信的师傅也是矿工,我从他身上看到一种典范,他把信里伤人的字眼,改用另一种委婉的方式,向不识字的村人解释。
我除了读信,还得常常为不识字的村民念报纸,而且要把一个抢案、分尸案,添油加醋,编得津津有味,如果编得不够清晰完整,老人们会吐槽说:“唔对唔对,爱安捏安捏才对。”我又得重新顺过一次。
台北被骗,拿起纸笔当“令箭”
吴念真第一次投稿,竟然有点像窦娥冤。
满心欢喜上台北求职,却被骗子公司骗走了600元!一气之下,执笔投稿,却“意外”收获700元稿费。这…也算赚了不是~
初中毕业后,我就离开了小村庄,去到台北工作。一个乡下的小孩子会觉得城市非常奇怪,隔壁跟隔壁不认识,隔壁办丧事为什么还要花钱雇很多人来帮忙,在我们那边,办丧事只要专心悲伤好了,因为有很多人会帮忙。
我也常常被骗。那个时候找工作的地方叫做职业介绍所,有一次,我上职业介绍所找工作,我看后面的墙壁上贴了一排红纸,有一个工作叫「文书」。
因为我文章写得还不错,字写得还蛮漂亮的。我就说我要当文书,那人告诉我薪水一个月三百块,必须先交保证金三百块,我就交了三百块。
到了约定上班的地点,一看,竟然是另一家职业介绍所!在那做文书,工作就是一旦有人问,就说“这薪水三百,请先交保证金三百块”,原来我是被骗过来接着骗别人的……
后来,我看见两个傻女孩来找工作,我就说“你们赶快跑,我就是被骗来的。”正巧被老板发现,还让我赔了三百块,我气愤地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那天晚上,我拿稿纸把整个经历写了下来,然后投稿,投到联合报,那年我17岁。半个月之后,联合报刊登了我的文章,寄给我稿费700块,还倒过来赚了100元。
那时候,稿费是当时薪水的两倍。从那时起,我就觉得写东西不错,即便工作再累,晚上回到阁楼依旧接着写。我从17岁一直写到20岁去当兵,写了不下30篇文章,但是刊登出来的只有4篇。
和修马桶的人成了同学
诶诶,先别急着往下看~先来猜猜,吴念真念夜间部高中的时候,同学都是些什么人?是学霸?是留级生?都错了。让我们一齐看下去,究竟是怎样的人,让吴念真读他们如读书一样。
在台北工作两年之后,终于工作比较稳定了,而且有一点小小的储蓄了,我就去考试,因为那时候觉得如果可以继续念书,人生就有希望,所有我就考夜间部 ,就考上了。
上课的那段时期是我人生最开心的时候,为什么,第一就是可以再念书,第二,那是夜间部,夜间部是怎样,就是白天都在工作的人聚集的地方,所有人都觉得念书是必要再来念的,所以每个人都很想念书。
而且很好玩,我那时候十八岁了,已经比平常人念高中大了,可在我们班上这不算什么,我是最年轻的。
我们班长是一个女士,45岁才去念夜间部。为什么,她本来在一家银行当事务工,好不容易升升升到雇员了,升不上去了,以为一定要有高中学历才能升上去,所以就来跟我们同班念书。
这个班上除了这种人之外,各行各业都有。有修理摩托车的,有修理马桶的,有的是在兵工厂做事的,奇奇怪怪的都有,还有修理手表的,还有卖药的。所以你只要说,哎呦肚子痛,明天那个买药的就给你一大堆药。那表坏掉,明天就有人马上帮你修理。有一天我记得老师上课迟到说,“我家抽水马桶坏掉一支喷水,我修很久。”第二天两个同学去帮他修了。
那样的感觉,好像让我回到村子里面。每个人跟每个人非常亲近,在交换所有。所以在那个过程里面,你同样是认识非常多的人,知道非常多这些跟你年纪不一样,但是背景生活又差不多的这一群人。好像你在不知不觉中好像又念到非常非常多的书。
当兵三年,听了无数的故事
初恋来到军中乐园?不许和我说强奸未遂?想回回不了的故乡?“我对人始终怀有浓厚的兴趣。”就是带着这股子兴趣,吴念真在金门这个孤岛上,服了三年兵役,听了三年故事。
在台湾,满20岁必须要服兵役,除非你残障。而且好死不死,虽然我又瘦又小,但是体重刚好符合当兵标准,而且我又没有近视眼,而且又高中毕业,所以我是甲种体卫,必须服三年的兵。不幸更在后头,抽签要抽受训部队,我抽到金门。
你想想看,有十万个20岁的年轻人就聚集在那个小小的孤岛上,天呐,很可怕啊!我们那时候讲一句话说,20万人集合吐一口痰在地上,爬过去的蟑螂都会怀孕。那个过程里面,有人觉得当兵当得非常辛苦,觉得人生无望。那我不是,我觉得我比较好奇,我对人还是保持着高度的兴趣。
部队很有意思,部队各种人都有。有在家里台北开那种色情老人茶室的,有家里是道士,也有大学毕业没有考上义官在当大专兵的,还有强奸未遂犯,就是强奸未遂关四年,台湾的规定是你被抓去关如果没有超过七年,不管怎样还要回来再把兵役服满,奇奇怪怪的人都有。
我记得那个在台北开老人茶室的兵,有一天跑过来跟我讲,“班长,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我说怎样?他说“我女朋友到金门来。”我说你女朋友来金门干什么?他说,她来军中乐园上班。”
军中乐园就是军中妓女铺。他开始讲故事,你知道他故事讲得很烂,但是你很感动。他说他家以前在台北开老人茶室,那个女孩子第一天来他家上班的时候国中刚毕业,就是雏妓。他好像暗中很喜欢她,所以只要发现那个女孩子被哪个老先生抓去坐台东摸西摸的时候,他就跟着老先生回家,到暗巷的时候把他扁一顿然后回来。有一天,哥哥把那个女孩子处女权卖给另外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拿刀把他哥哥捅了,他妈妈很生气就把他赶出门。
然后他就跟我讲说她写信给他说来金门,我说来金门干什么,他说其实我知道啊,她应该蛮喜欢我她是想要见我所以来金门。
那他要去见她总要有理由,我就跟我们连长吹牛说,要去乐园拿一些旧的玻璃丝袜。我们连长一直笑,说好吧好吧,你们去吧。去了之后,他过了两三个小时才回来,很哀伤的样子。
我就问他说,你怎么去那么久啊,他说:“我们聊到最后很感动,然后她说,你来我没有什么东西好给你的,只能请你跟我做一次。”
我忽然觉得,这是何其苍凉却又何其甜蜜。好象见到了患难中才有的奇特爱情观:他可以不在意她是躺在床上跟很多军人发生关系的,他觉得那是她的职业,“我知道她爱我,这样就好了。”
我曾经把这一段写在侯孝贤的《恋恋风尘》的剧本里面。所以,在军队里面遇到的这些事情,有时候就觉得好像在短短的两年里面,读了五六十本书。
边当兵,边翻译色情杂志
色情杂志!?是的,你没有看错。
军队那会儿,为了学习英语,锻炼文笔,吴念真还曾翻译过色情杂志。
要想英语这么好,学学人家吧!
在军队里面很无聊,我还常被派工差去办事情。有一天看到在我的柜子旁边堆了很多的英文杂志,一看全是黄色杂志,都没有书皮了,偷偷去翻,哎呀,图都没有了,被撕得精光。
那时候刚好要上厕所。我上厕所没有书会死的,就随手拿了一本,在厕所里面看。没有图片,可是你看着看着就会兴奋起来,那是全世界投稿的,“有关于你个人最精彩的性经验”。
天呐!英文呐!很多名词根本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就和军官说可不可以带回家,军官说,可以可以,只要你写一张单子,看完带回来就好。于是每天晚上看,看得我好兴奋。
那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练习一下翻译,所以晚上没事干,我就开始翻译,我把外国人的名字全部改成中国人的名字,把发生的地点从外国改成台湾,像小说一样,而且极尽可能性把场面写得非常挑逗,翻译了一堆。
后来写文书要刻钢板,用钢针在蜡板上刻,在印出来,刻钢板是需要技巧,新兵来我们要训练他们,通常用政治教材训练他们,结果刻了20分钟,他们就打瞌睡,字就乱写,我就把翻译给他们,就见他们刻得面红耳赤,窃窃私语。
刻好后,油印,装订,还画个封面。第一版出版页数达到60页,我总共在金门出了六集。很多英文单字查不到的,我都懂,因为前文后文啊,总之是身体的某个器官么。
第一份正职,在精神病院
接触过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成了吴念真小说的灵感。但是,有比精神病院的故事,更光怪陆离的吗?为了聆听精神病人的故事,吴念真还不惜被KO……
1976年的7月,我考上了夜间部大学,录取了辅仁大学会计系。念会计系的时候,我刚好在退伍回来,也不知道怎么工作,还好台北市政府考第一批的雇员,我就开始在一家精神病院服务。
在精神病院管图书馆,这其实就是一个运气,人生起落之间或者发现,事情全部都有安排,比如说在那个图书馆里面,上班期间蛮无聊的,可是正因为无聊才可以好好念书,好好写东西,好好写小说。
还有再来,那是一家非常现代化的精神病院,病房是开放的,精神病患走来走去,所以我们常常被K,找你打乒乓球,你杀他一球,他过来就杀你,那个时候规定病人打你应该的,你不能回手。
医院确实是在很认真地治疗精神病人,每个精神病患进来,没办法诊断的时候就开会,医疗部门、社工部门、职能治疗部门、护理部门来开会。讨论这个人是怎么发现的,病情是怎样开始的,还画他们的family tree。讨论的过程,你会发现,每个精神病就是一个故事,都可以写成一篇小说,所以我们那个实习医生打英文很慢,我就跟他讲我帮你打。打好之后我都会留有一份,其实可以说我都可以把台湾的经济发展做小小的统计,精神病患在哪里最多?那些地方发现精神病的时候第一个治疗方式是什么?
而且在那个医院里面也开始认识了很多医生,那些医生其实也蛮有趣的,那些医生都会介入很多音乐了,文学等等。
父亲的病,让他真正走上导演之路
到这会儿,你们是不是很好奇:认识了足够多的人,听了足够多的故事,写了足够多的文章,吴念真是如何跨出专业创作的第一步呢?是机缘?是巧合?是初衷?屏住呼吸,让我们看下去。
在精神病院工作的时候,我写了非常多的小说,有关于矿工的,因为爸爸他们年纪大了,整个矿区毁败了,很多矿工真的是很糟糕,社会福利制度照顾不了他们。
所以开始写小说,那时候真的是很单纯,我看到了这些社会问题,如果透过小说的描述,如果政府单位看到,或者被注意到,然后就会去支援。当然过了不久才知道,政府根本不会去看小说的。那看小说的是谁?是大学生嘛,喜欢文学跟你一样的人嘛,这些人跟你一样都是没有用的人,你看完这个小说,基本只有哀叹一声之外,什么用都没有。
叫我从事政治活动大概不大可能,但是有件事情可以发生,就是好像文字没有用,影像好像蛮有用的。为什么,我写了很多小说,每次拿给爸爸看,他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可是他看电视看得很认真,什么事都会有意见。
那时候一直觉得,如果有机会,如果我把这样的理念放在影像里面会不会好一点?
所以有一天,当有一个导演的太太问我说,你要不要写剧本的时候,我马上说“好”,那我问她,你为什么会找我?她说,因为你写的小说非常像剧本,我说,为什么,她说,你的小说里面其实没什么技巧,你写的永远都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讲什么话,做什么事,喔,我说,小说不是这样子吗?她说,没有啊,小说要有意图。
我记得人生写的第一个剧本,叫香火。那时候那个太太不太相信一个人写,就找了三个人写,都是蛮年轻的作家,一个是写散文写得很有名的,我想各位也知道,叫林清玄,第二个是会写小说的叫吴念真,另外一个写报道文学的叫陈铭磻,三个人就写这个剧本,写到最后这个剧本开始要改的时候,他们两个事情太忙就丢给我改,我一个人就傻傻的改,一个剧本3万字至三万五千字左右,我总共改了八遍,写了28万字,然后才交稿。
就这样开始了。
人生入戏,专心扮演
从走上专业创作道路至今,吴念真已经成了台湾文艺创作圈数一数二的大师。在回过头去看,对于以往的人与事,他又有了新的看法……
大概我的身上具备某些磁场,命运注定坎坷,注定遇到某些命运坎坷之人,他们的故事就会跑进来。
我自己觉得是一个很幸运的人,我20多岁开始编剧,我没当导演我不被认得,后来我拍广告了大家都认得了,很多人知道我是一个编剧,我是一个常常在电视上讲事的人,所以很多人都愿意跟我分享故事。
所以,当有人找我写剧本的时候就会把记忆力某些人的故事丢到里面变成某个角色。
就像我一直讲的一个故事,我当兵的时候去帮一个老兵收尸,尸体从早上到晚上开始变化,然后晚上回到兵营上的第一个菜就是炒茄子,就跟那个是一样的,吓都吓死了。
我每次跟别人讲这个都有点夸张,也许有一天在写某些东西的时候这个细节就会用进去,我一直认为写实主义的东西是我最喜欢的,从我听到,看到的故事里面去取材,我很感谢在人生的过程中遇到那些东西。
人生在某个阶段里面有不同的工作选择,在那个当下都会觉得那样选择是最后的。退伍之后,我认真当一个公务员,认真写小说,认真当编剧,认真当导演,其实到现在为止我都是认认真真做事,人生如戏,专心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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